根据教务处《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23〕37 号)和《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东昌院发〔2019〕27 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教育系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2023级本科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宗金北 孟春青
副组长:郭彩华
成 员:王子元 张国清 王苗苗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
1.转专业的学生(包括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必须符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23〕37 号)和《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东昌院发〔2019〕27 号)中的所有规定。严格执行我院《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
2.转专业的学生需出具入校以来没有违反校规校纪并无任何处分的证明。证明要求由转出系部和学生工作处共同盖章证明。
三、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根据《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昌院发〔2023〕37 号)规定,结合我系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拟接收人数为4人。
四、办理流程
(一)转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公示及系统设置(6月26日至7月1日)
(二)学生报名(7月2日至7月5日)
(三)转出审核(7月6日至7月7日)
(四)转入系考核公示(7月8日至7月15日)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分为思想政治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时间:2024年7月8日(周一)下午15:00
地点:知行楼B305
六、汇总公示上报
1.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拟转出学生在本系网站进行公示。
2.根据面试成绩汇总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本系网站进行公示,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育系拟转入学生汇总表》,并由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于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等待审核。
教育系
2024年6月26日